
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,促进司法公正,12月26日,重庆市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举行。市、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相关领导及346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。
\n会上宣读了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决定。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李爱民,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一级高级检察官潘祥均共同为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。在领誓人的带领下,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高举右拳、庄严宣誓,铮铮誓言响彻会场,尽显履职担当的坚定决心。随后,人民监督员代表吴郁分享了履职心得。
\n根据规定,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,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,可依法对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、公开听证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、巡回检察、检察建议落实等九类办案活动实施监督,覆盖立案侦查、审查起诉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关键环节。
\n据悉,本次聘任的346名人民监督员来自群众、律师、教师、机关干部等不同领域,具有广泛代表性、群众性和专业素养。未来,他们将以“第三方”身份依法参与司法活动,推动司法过程接受群众监督,提升司法公信力,并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\n在聘任仪式后的培训环节,市检察院进行了履职培训和纪律提醒,市司法局进行了信息系统培训,助力人民监督员快速熟悉履职流程与操作规范。
\n作为全国率先探索“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、检察机关使用”机制的试点省市,重庆自2015年选任首批人民监督员以来,持续优化队伍结构、提升履职效能,成功打破“自己选人监督自己”的壁垒。
\n如今,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已成为常态。例如,在重庆某县井盖安全治理公益诉讼案中,当地人民监督员协同检察机关走访排查、建立台账,全程参与公开听证并提出评议意见,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与整改评估,最终推动该县井盖安全隐患全面整改,切实守护了群众“脚下的安全”。
\n数据显示,上届聘任的人民监督员任期内参与监督活动上万件,履职成效明显。2025年,全市共有8名人民监督员个人和集体获最高检、司法部通报表扬。
\n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重庆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,健全完善履职保障机制,全力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,推动人民监督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,以高质量监督护航法治重庆建设迈向新台阶。
\n重庆法治报记者 舒楚寒
\n原标题:重庆市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举行 346名新聘任人民监督员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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